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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7日下午,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淮安市民政局原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张健受贿、挪用公款、滥用职权一案。

△庭审现场

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:2012年初至2020年4月,被告人张健利用担任淮阴区副区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有关单位在采购设备借款、股权投资、地块拆迁、工程承接、资产收购等方面提供帮助,先后收受上述单位相关人员所送钱款和股份共计折合人民币640.326万元,其中290.326万元未遂;违规向某科技公司先以“投资款”的名义出借500万元并接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给予的5万元现金,后将该笔借款调整转为投资款;滥用职权,在某公司尚未按照协议完善投资流程时向该公司进行投资,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。

△庭审现场

庭审中,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,被告人张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,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,张健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。最后,法庭宣布休庭,择期宣判。

应相关单位申请,淮安市委办、银保监局、农商行、交通局、消防支队、华能电厂、铁塔集团等机关企事业单位二百余人通过视频方式旁听了庭审。庭审结束后,旁听人员表示,市法院组织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意义重大,在今后的工作中务必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,筑牢拒腐防变底线,常修为政之德,常思贪欲之害,做勤政廉洁的人民好公仆。

通讯员供图

(校对 张红霞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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